著作权,又称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理的时效为两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侵权复制品仍在发行的,视为违法行为仍在继续。
环球打假提供的著作权/版权的侵权调查服务:
1、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
2、侵权复制品,涉及侵权行为的账目、合同和加工、制作单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公证书,有关照片等。
3、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初步证据,如网站的基本情况、侵权作品所在网页等。
4、其他证明存在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证据。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列举的侵权行为;
2、《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列举的侵权行为;
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列举的侵权行为;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予行政处罚的著作权违法行为。
海关保护方面:
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包括:扣留、调查、处理。客户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应当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
注:客户应提交的权利凭证资料:
1、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转让著作权的,提供转让合同复印件;
3、其他必须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