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商部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执法包括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其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处理。
一、环球商标侵权调查的内容:
(1)、调查商标侵权侵权人、商标侵权人地址;
(2)、调查侵权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或照片等。
二、商标侵权不予受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
(1)、侵权人不明确的。
(2)、侵权事实不清楚的。
(3)、超出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区域管辖范围的。
(4)、就同一事实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海关保护方面:
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包括:扣留、调查、处理。客户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应当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
注: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注:交复印件的需原发照机关加盖公章。
(2)、商标注册证。注:交复印件的需经商标所有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