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2008年6月,原告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有限公司(以

今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跳槽后带走公司商业秘密,并提供给新就职的公司

近年来因员工跳槽等引发商业秘密纠纷,从而诉诸

热点标签

商业秘密侵权调查

      商业秘密(Business Secret),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

环球商业秘密调查:

1、认定商业秘密的存在,选择有效的维权途径。
2、精良的商业秘密调查方案,丰富的经验,高效的公关。
3、制定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方案,使企业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竞争力。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

首页 | 打假服务 | 打假方案 | 打假流程 | 打假动态 | 知识产权 | 法律法规 | 关于我们 | 环球优势 | 联系我们

深圳市环球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2010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粤ICP备10103597号
电话:0755-61663007 传真:0755-82248802 E-mail: dajia99@163.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路深业大厦1611 邮编:518000